返回福建主站
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福建永安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
:
主页
>
办事指南
> 正文
主要生产要素价格参考
2005-12-19 09:45 文章来源:
永安投资贸易网(www.yatzmy.com)
文章类型:
转载
内容分类:
政策
一、社会保险
从2001年1月1日起,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。社会保险费缴费依据为缴费人职工工资总额。
(一)基本养老保险费:缴费单位从2002年起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8%缴费;缴费个人2002年-2003年按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7%,2004年按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8%缴费。
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谋职业及流动就业者2002年按月325元的25%缴费。
(二)失业保险费:缴费单位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%缴费,缴费个人按其本人月工资总额的1%缴费。
(三)2002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,低于325元的按月325元缴纳;2002年达到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%以上的,按300%作为缴费基数,300%以上部分不缴费。
二、员工平均工资
1、港、澳、台资企业:800元/月左右;
2、外商投资企业:650元/月左右。
【
发表评论
】【
查看评论
】 【
推荐给朋友
】 【
大
中
小
】 【
打印
】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网站管理: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
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
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福建省外经贸厅 联系人:施 莹 电话:0591-87271317 Email:
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
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人:周 颖 电话:010-51651200-610 Email:
技术支持人员邮箱